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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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管理制度

发布人: 日期:2024-05-07 18:10 浏览数:

本馆除密集书库、教授书屋等特藏文献室实行闭架借阅之外,其余所有科室均实行开架借阅。

读者须凭本人“一卡通”借阅图书,办理完借阅手续后方可拿出。不得冒借、转借、代借,因转借、代借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原持卡人负责。冒借除没收证件外,还将追究相关责任;读者离校时(包括毕业、休学、退学等)须还清全部图书,如有图书遗失、超期等情况,须按章处理。

书刊设有相应外借额度和外借期限。读者累计可借图书、期刊总数20本;学生读者图书借期30天,可续借15天;教职工读者图书借期60天,可续借30天;社会读者借阅图书5本,借期30天,可续借15天。所有过刊、现刊只能借1本,借期4小时,不能续借。

入室选书请使用代书板作标记,翻阅后不借的图书请放归原处或放置在过道书车上,不得将书刊乱扔、乱插或故意隐藏,以防乱架而影响书刊利用。

五、书刊借阅超期按馆内相关制度处理。如遇假期或因故不能正常开放而造成的文献借期延误,图书馆会在相关平台发布信息顺延借期。

六、爱护书刊,文明借阅。严禁撕毁、污损、偷窃书刊;违者按有关规定予以教育并处罚。借阅前发现书刊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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