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者凭有效证件办理相关手续,并承诺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方可借阅书刊。
二、借阅书刊的数量、期限、续借次数等,按照《图书馆借阅管理制度》执行。
三、借阅证件不得借与他人使用,一经发现扣押证件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酌情限制其借阅权限。
四、爱护图书和设施设备,不得损坏图书馆的财产。如有严重违规行为或恶意损坏馆内设施设备的,图书馆有权取消其借阅资格,并保留进一步追责的权利。
五、馆内阅览图书时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学习。
六、保持环境卫生,严禁携带饮料及食物入馆,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七、遵守图书馆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图书馆从事非法活动。
一审:崔伶竹 二审:刘,欢 三审:陈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