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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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读者服务管理制度

发布人: 日期:2024-05-07 18:14 浏览数:

一、读者凭有效证件办理相关手续,并承诺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方可借阅书刊。

二、借阅书刊的数量、期限、续借次数等,按照《图书馆借阅管理制度》执行。

三、借阅证件不得借与他人使用,一经发现扣押证件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酌情限制其借阅权限。

四、爱护图书和设施设备,不得损坏图书馆的财产。如有严重违规行为或恶意损坏馆内设施设备的,图书馆有权取消其借阅资格,并保留进一步追责的权利。

五、馆内阅览图书时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学习。

六、保持环境卫生,严禁携带饮料及食物入馆,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七、遵守图书馆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图书馆从事非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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