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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修室管理制度

发布人: 日期:2024-05-07 18:20 浏览数:

一、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日,8:00—22:00。

二、本室座位需通过学习通座位预约系统进行预约后方可使用。读者按照规则进行预约、签到、暂离、退座,管理人员将不定时进行监督管理。

三、自觉遵守自修室的制度,读者离开自修室时应将随身物品同时带走,严禁占座;若座位上只有书等物品而无人使用超过30分钟,其他读者有权利自由入座。

四、管理人员每天不定时清场,如遇空座,桌上物品将视为占座物品处理,因占座造成的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五、读者领取本人占座物品时需填写《领取占座物品登记表》,并凭本人一卡通于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0:00到图书馆自修室管理处领取,其余时间不予领取。

六、占座物品一周以上无人领取的,图书馆有权另做处理。占座所用物品中含有学校图书馆图书的,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酌情限制其借阅权限。

七、保持室内安静,使用个人数码设备时请使用耳机,保持静音状态,不要影响他人学习。

八、保持环境卫生,严禁携带饮料及食物入馆,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九、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不要置于桌上,防止丢失。

十、自修室由学生志愿者管理,若违反上述规定,经志愿者劝告、制止仍不改正的读者,图书馆可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批评教育或报送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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